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新增低压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新增低压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新增低压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人为山东警察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采购范围: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内新增低压配电柜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电缆敷设、电缆终端制安、电缆埋管、中间检查井等。

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通知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4楼)持授权委托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8日(北京时间9:00~16:3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4楼)报名。

报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类似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合同。报名时必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简单装订。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警察学院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4楼

邮 编:250000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李沁桔

电 话: 电 话:1566580222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iangmuguanlihc@163.com